银行是否允许“借新还旧”?依据是什么?

可以

一般情况是公司贷款居多,因为公司贷款一般都是有抵押,而且抵押物有经济来源,银行没半年会做租金验证等一些,证明抵押物,或公司稳定收入的检查,商业物业一般价值都会每年有所增长,评估价出来后可以考虑续贷,而你所谓的“借新还旧”在公司贷款中只能是续贷,因公司贷款的贷款种类不同,一般不能贷

个人贷款也是依照这个原则,只是个人贷款很多情况下腰更简单!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第九条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

(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三)贷款担保有效;

(四)属于周转性贷款。

为促进微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银行借新还旧的新政策

面对经济下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续贷新政,优化服务方式,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帮扶力度,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经济下行期,安徽银行业对生产经营正常、但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主动办理续贷,给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信贷支持,不简单“收贷”、不单方“抽贷”、不变相“改贷”。

农村信用社借新还旧相关问题

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

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企业“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隐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

信用社贷款主要分三种: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