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是1989-04-1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四路63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性废旧金属及报废机动车的回收;金属材料、耐火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机电产品、农副产品、畜产品、钢材、矿产品、电子产品(二手手机除外)的销售;装卸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市场开发;停车场服务。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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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是2015-01-2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全鑫小区48号办公室三楼302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有线电视专用配套产品、电子信息网络专用配套产品销售;各类传输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光纤线路出租经营业务;广告策划、制作、发布及代理;企业形象宣传;宣传片、风光片、形象片策划、拍摄及制作;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锈钢设计、制作;大型活动的策划总包;场地、车辆、演艺演出设备租赁;文化活动的组织、宣传、编排及策划服务。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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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四师伊犁分公司怎么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四师伊犁分公司是2016-04-15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四期6号楼110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第四师伊犁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投资、建设;天然气节能产品、天然气设备材料、天然气储运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耗材、电话卡、农用地膜、化肥销售;代收服务费;汽车美容;汽车清洗;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土地租赁;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广告宣传、制作。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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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有哪些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登录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于2016年12月开通试运行,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动语音服务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0:00时至下午19:00时;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综合楼5楼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到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个师管理部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点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12329公积金服务热

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

1、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兵团公积金支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凭支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经审批准予支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经审批不准予支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支取的原因。

扩展资料:

第三章支取额度

第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第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六)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第十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八)、(九)项及第四条规定可以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团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持卡人可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查询途径:

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