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什么意思啊!!!!谢谢!!!!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语言角度的解释:

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

法律角度的解释:

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机构进行公断,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仲裁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

文化角度的涵义:

讲到仲裁文化,当然要了解何谓文化。从广义上讲,文化原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人的精神世界乃至人类所创造的具有人类精神烙印的物质世界。狭义来讲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在社会实践中,人们往往把文化特指为识字,包括语文知识在内。我国古籍中“文化”的涵义又当作文治和教化。《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化,教行也”。南齐王融《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西方社会认为“文化”(Culture)一词来源于拉丁词Cultura,原意为耕作或对植物的栽培,当时文人曾用这个词来表达灵魂或心理培育。从时间纵向上看,上古时期的石斧、玉琮、陶片等,我们称为某个时期的文化,如仰韶文化等,秦砖汉瓦晋书唐画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生产力及价值关系,我们从这些实物中感受到文化的渊源和审美性趣;从空间的横向来看,同一时期不同地域又有不同的文化,当今的社会文化是由无数的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等组成,仲裁委员会当然不可能成为文化的荒漠,不论我们是意识到还是没意识到,仲裁文化归根到底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相比,仲裁文化更具影响面广、幅射度深、作用力持久。由于仲裁委员会在上海除国际贸促会下设的仲裁机构外,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就此一家,其文化状况如何倍受关注,中外企事业单位都注视着它,故影响面广;又由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不受地域限制,不受级别管辖束缚,全国各地乃至海外法人组织只要有仲裁协议都可以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参加仲裁活动,故幅射度深;还由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没有上诉和再审,故裁决和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其对当事人产生的约束作用不是短暂的,故作用力是持久的。正是基于这些不同于其他社团文化的特点,培育和弘扬仲裁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与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诉讼相比,仲裁属于私力救济,但同时又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从而也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我国采用或裁或审制度,也就是说某一经济纠纷,或者到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

(1)仲裁一裁终局。与诉讼可能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相比,仲裁一裁终局,使争议在短时间内得到确切地又是最终的处断结果。

(2)专家审理,结果具有可预见性。与诉讼中由相对固定的法官审判不同,仲裁是由遍布各行各业的,拥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仲裁员来审理。

(3)仲裁程序自主灵活。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和设计仲裁程序,比如仲裁庭的人数、开庭地点、语言等。其次,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庭也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仲裁程序如何进行。

(4)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根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公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因为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正是通过仲裁协议中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体现出来的。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还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其一,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其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是其内心的真实意愿,而不是外界影响或强制下所表现出来的虚假意思;

其三,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

“申请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即“中人裁决”,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以外的第三人来进行评理裁断,也即双方当事人自愿把纠纷提交给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判决或裁决。该第三者或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也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一般民事纠纷在调解未达成协议时进行仲裁。仲裁庭(或仲裁单位、仲裁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然后依申诉人、被诉人的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可再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评议后裁决。

仲裁,是依法审理、裁断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它是当事人在签订或履行民商事合同的时候作出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由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做出判断和裁决,以及时公正地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有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之分。

1、经济仲裁:

当事人申请经济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是什么意思

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仲裁机构包括:(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 目前,我国的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经济特区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是一个整体。

仲裁,即“中人裁决”,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以外的第三人来进行评理裁断,也即双方当事人自愿把纠纷提交给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判决或裁决。该第三者或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也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一般民事纠纷在调解未达成协议时进行仲裁。仲裁庭(或仲裁单位、仲裁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然后依申诉人、被诉人的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可再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评议后裁决。

仲裁是什么意思?谢谢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扩展资料:

1.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

(1)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

(2)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2.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共和国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百度百科——仲裁

仲裁,又称公断,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作出裁决。法律上特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仲裁流程:提出仲裁申请,组织仲裁庭,审理案件,作出裁决。一般的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扩展资料: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参考资料:

仲裁百度百科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扩展资料:

根据《仲裁法》第21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