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把车借给朋友用一次出事了责任怎么划分

您好,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先看交警部门认定谁的责任,如果你朋友全责,又在保险赔付范围,然后你朋友有驾驶证,你车本身没有问题,就算有也尽到了告知义务,那你没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你朋友又没有赔偿能力!也可能会找你先代为赔偿,然后你找你朋友赔偿!

可以随便把车借给别人开吗?

不能!!因为万一出现事故或者逃逸,都是车主担责任。

事例:为什么不能借车给别人?

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手里拿着驾照的、等着买车的、喜欢开车的也很多。尤其是节假日,出游的、探亲访友的,因为车票紧张,且返程票很难买到,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方设法借亲朋好友的车出游或探亲。

可是要知道:谁也不愿意借车给别人:

1、借别人车的人很少有人心疼车,不管什么路况总想快去快回高速驾驶、总想多拉一些人或东西。

2、现在车辆的剧增,使得道路状况更加紧张、拥挤,发生刮蹭、碰撞、托底是常有的事情。

3、更重要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借车的人肇事,虽然有保险公司,但往往只是杯水车薪,还要你这个车主承担责任。再碰上不讲义气的借车人,要钱没有,要命不给的,你就倒大霉了。(我就有一位熟人2004年五一假日期间,把车借给了他的朋友回老家,结果,撞了一位骑三轮的妇女,造成全身瘫痪,他那位朋友开始还挺仗义,拿出6.3万元,到后来手机换号,家里锁门就找不到人了,但车主也就是我的这位熟人,经调解出了38万,他还得到法院起诉那个借车人,可到现在也找不到人啊!这不是倒霉嘛!)。

把车借给别人,我有连带责任吗?

你好,如果出借人有过错(比如车辆存在安全瑕疵、出借给无资格人驾驶等),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无过错,且对车辆又不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不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拥有的高度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义务,因此,车主应当在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车辆作为侵权物、国家设立强制责任险的精神相一致。

①你借车的人是否有驾驶证。(他有证,你无责任)

②看你是否知道他喝过酒还借车给他。(你把车借给他后,他自己喝酒的,并 且不知情。你无责任)

这么看你是无过错的,但是如果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你就有一定的连带责任。车应该有保险吧,问题不大。请放心。

可以随便把车借给别人开吗

不能。不能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被抓到要罚款200元—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借给有驾驶证的人也需要慎重,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能!!因为万一出现事故或者逃逸,都是车主担责任。

事例:为什么不能借车给别人?

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手里拿着驾照的、等着买车的、喜欢开车的也很多。尤其是节假日,出游的、探亲访友的,因为车票紧张,且返程票很难买到,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方设法借亲朋好友的车出游或探亲。

可是要知道:谁也不愿意借车给别人:

1、借别人车的人很少有人心疼车,不管什么路况总想快去快回高速驾驶、总想多拉一些人或东西。

2、现在车辆的剧增,使得道路状况更加紧张、拥挤,发生刮蹭、碰撞、托底是常有的事情。

3、更重要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借车的人肇事,虽然有保险公司,但往往只是杯水车薪,还要你这个车主承担责任。再碰上不讲义气的借车人,要钱没有,要命不给的,你就倒大霉了。(我就有一位熟人2004年五一假日期间,把车借给了他的朋友回老家,结果,撞了一位骑三轮的妇女,造成全身瘫痪,他那位朋友开始还挺仗义,拿出6.3万元,到后来手机换号,家里锁门就找不到人了,但车主也就是我的这位熟人,经调解出了38万,他还得到法院起诉那个借车人,可到现在也找不到人啊!这不是倒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