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气”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得气

得气,古称"气至",近称"针感",是指毫针刺入腧穴一定深度后,施以提插或捻转等行 针手法,使针刺部位获得"经气"感应,谓之得气。《金针梅花诗钞》指出:"夫气者,乃十二经之根本,生命之泉源。进针之后,必须细察针下是否已经得气。下针得气,方能行补泻、除疾病"。

针灸治病靠的是针感和灸感,也就是“得气”。历代针灸学家都认为:“得气”可否以及其“得气”的程度,决定针灸效果的优劣。《灵枢·九针十二原》中指出:“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金针赋》则称“气速效速,气迟效迟。”为了达到“得气”的良好效果,针刺手法各种各样,有许多很难掌握。而火针只要将针烧红,灸刺到人体某一腧穴,就会立即产生针感。这种灼热、瘙痒、微痛的针感,通过腧穴、经络的传导,作用于全身各个组织、器官、脏腑等,从而调节阴阳,调理气血,促进机体功能活动恢复正常,达到治疗各种疾病的目的。

古人又通过脉的搏动获知,血在脉中是运行不息的。而推动血液流动的动力自然是"气",这种气又被称为"血气"、"经气"、"脉气"。古人将针刺后出现的特异感应称之为"气行"、"得气",将腧穴称为"脉气所发",都是导源于对"气"的认识和理解。针刺后的气行现象与针刺治疗疗效之间的关系,使古人总结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的基本规律,因此充分强调针刺"得气"的重要性。《内经》特别强调了针刺得气的重要性,阐明了得气与疗效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不同体质与得气之间的关系,认为阳气盛者气速至,阴气盛者气迟至;《内经》还指出气温变化时针刺的深浅及对疗效的影响,春夏天温日明,人体气血充盈,卫气趋向于表,故血易泻,气易行,针刺当浅,疗效较好;反之,秋冬天寒日阴,人体气血沉向于里,针刺当深,疗效相应较差。

针下是否得气,可从临床两方面来分析判断。一是患者对针刺的感觉和反应,另一是医者对刺手指下的感觉。当针刺腧穴得气时,患者的针刺部位有酸胀、麻重等自觉反应,有时或出现热、凉、痒、痛、抽搐、蚁行等感觉,或呈现沿着一定的方向和部位传导和扩散现象。少 数患者还会出现循经性肌肤**动、震颤等反应,有的还可见到受刺腧穴部位循经性皮疹带或 红、白线状现象。当患者有自觉反应的同时,医者的刺手亦能体会到针下沉紧、涩滞或针体 颤动等反应。若针刺后未得气,患者则无任何特殊感觉或反应,医者刺手亦感到针下空松、 虚滑。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说:"中气穴,则针游于巷",就是对针下得气的描述。历代医家 对针刺得气的临床表现也作了生动细致的形象描述,都说明了针刺得气的临床表现以及得气与未得气反应迥然不同的体会。

得气,是施行针刺产生治疗作用的关键,也是判定患者经气盛衰、病候预后、正确定穴、行针手法、针治效应的依据。古今医家无不重视针刺得气,得气的意义如下。 1.得气与否和疗效有关《灵枢·九针十二原》说:"刺之要,气至而有效"。针刺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针刺腧穴,激发经气,调整阴阳,补虚泻实,达到治病的目的。针刺气至,说 明经气通畅,气血调和,并通过经脉、气血的通畅,调整"元神"(人体内在调整功能),使元神发挥主宰功能,则相应的脏腑器官、四肢百骸功能亦起到平衡协调,消除病痛。所以,针刺得气与否和针治疗效有其密切的关系。 2.得气迟速与疗效有关针下得气,是人体正气在受刺腧穴的应有反应。针下气至的速迟,虽然表现于腧穴局部或所属经络范围,但是能够观测机体的正气盛衰和病邪轻重,从而对判断病候好转或加重的趋向以及针治效果的快慢等有一个基本了解。《针灸大成》说:"针若得气速,则病易痊而效亦速也;若气来迟,则病难愈而有不治之忧"。一般而论,针后得气迅速,多为正气充沛、经气旺盛的表现。正气足,机体反应敏捷,取效相应也快,疾病易愈。 若针后经气迟迟不至者,多因正气虚损、经气衰弱的表现。正气虚,机体反应迟缓,收效则相对缓慢,疾病缠绵难愈。若经反复施用各种行针候气、催气手法后,经气仍不至者,多属正气衰竭,预后每多不良。临床常可见到,初诊时针刺得气较迟或不得气者,经过针灸等方法治疗后,逐渐出现得气较速或有气至现象,说明机体正气渐复,疾病向愈。 3.得气与补泻手法有关针下得气,是施行补泻手法的基础和前提,《针灸大成》说:"若 针下气至,当察其邪正,分清虚实"。说明针下得气,尚有正气、邪气之分。如何分辨,则 根据《灵枢·终始》所说"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的不同,辨别机体的气血、阴阳、正邪等盛衰情况,施以或补或泻的刺法。

代租号 是什么意思

以利息代替房租的租金改革的一种模式。

其内容是“缴纳住房保证金,实行以息代租”,做法为:按住房面积、住房等级、住房类别收取住房押金,凡缴纳租金的住户不再收取房租,而以住房保证金的利息代替,住房保证金即押金归住户所有,退租时退还押金。这种模式是在大幅提租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而小幅提租又难以达到成本租金水平时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其优点在于,能适应大多数居民的经济承受力,有效地筹集住房建设基金,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缺点是,当住房保证金的利息不足以支付房租时,租金改革的目标难以实现